安徽日報記者 阮孟玥
“要做群眾信任的檢察官,懷揣為民情懷,勤勉履職,捍衛法律尊嚴,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湯恒明說,從公益訴訟試點開始,他就與之結下了不解之緣。憑著對檢察工作的滿腔熱愛,他帶領辦案團隊緊抓辦案,認真落實最高檢關于開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幾年來,他承辦的10起案件先后被評為全國、全省典型案例,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連續多年在全市檢察機關業務考核中位居前列。
“我們主動與行政機關對接、溝通,就能爭取最大理解和支持。”湯恒明將最高檢提出的雙贏多贏共贏理念落實到執法辦案中,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河長辦等單位會簽協作意見,形成了公益保護合力。
2020年9月,湯恒明發現轄區內一廢品收購點違法占用耕地800多平方米。該廢品收購點占用耕地20余年,相關部門多次處理都沒有清理徹底。在依法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后,他多次上門與相關部門溝通,闡明檢察機關監督的理由依據,強調保護耕地的重要性,最終促使主管部門下定決心進行整治。2021年3月,該廢品收購點被徹底清除,耕地得到了恢復。
憑著一股韌勁,湯恒明通過多年持續跟蹤監督,督促相關部門追繳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12.64億元、人防易地建設費143萬元。
大案要辦好,小案也要辦實。2022年3月,湯恒明發現多年來相關水、電、燃氣供應企業在催交用戶所欠的電費、水費、燃氣費時,習慣性地將欠費通知單粘貼或放置于住宅小區單元樓一樓入口的醒目位置,通知單上有用戶的姓名、住址等個人信息,極易被不法分子獲取和利用。他與同事們深入調查,邀請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民監督員全程監督辦案,牽頭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聽證員,發送檢察建議,督促涉案企業切實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對于窨井蓋損壞、地面殘留螺絲釘、桿柱占道等群眾身邊的“小案”,他也用心辦理,決不放過,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消除道路安全隱患。同時,積極探索公共安全、文物保護等領域案件辦理,通過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責任單位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皖江中學堂暨省立五中進行修繕保護。
“通過自己的依法能動履職和法律監督,為人民群眾解決一些實實在在的問題,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充分。”湯恒明說。
湯恒明始終把辦案質量和效果牢記心中、落實在行動上,辦理的案件分別獲評全省、全國典型案例。他利用該院集中管轄長江安徽銅陵至馬鞍山段流域刑事案件的優勢,努力打造的“‘鏡’衛皖江”工作品牌,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基層院建設特色工作品牌。
為守護好一江碧水,湯恒明探索出“專業化辦案+刑事公益并行+推動綜合治理”辦案模式。針對長江非法采砂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評估難、評估費用高,他通過學習研究,提出運用專家意見解決了這一難題,為全省檢察機關辦理此類案件提供了借鑒參考。
“沒有等出來的成功,只有拼出來的精彩。”湯恒明坦言,案件不論大小,想要辦好都需要花費時間、精力。盡管被同事們視為專家、模范,湯恒明依然堅持高標準對待自己辦理的每一個案件,努力提升辦案質量,持續做實檢察為民。
(載2月28日《安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