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獎 花山區法院第一黨支部王保運《臺階》
我曾經很好奇,為什么每一家法院的門前都會修筑起高高的臺階。有人說,層層臺階寓意法律程序的嚴格,提醒人們要在法定程序下追尋正義;也有的人說,這種設計可以營造出十足的力量感,使公眾從內心深處樹立對法律的敬畏。接下來,我也想和大家分享自己的答案。但在此之前,讓我們重新站到這條熟悉的臺階下,以一名當事人的心境重走這條每日的必經之路。
如果我是當事人,我希望這層臺階能夠走得順一點。我們每天經過的地方,對于很多當事人來說卻是完全陌生而茫然的領域。這個時候,一次耐心的告知、一個友善的提醒都將成為當事人記憶深刻的溫暖瞬間。記得在一起買賣合同糾紛中,因被告公司賬戶被采取保全措施,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很大影響,公司負責人焦急萬分,懇求法院的幫助。我們立即建議公司提供擔保,并在半小時內即完成解保措施,將保全措施影響降至最低。公司負責人感慨萬分,“剛開始誤以為你們是幫著原告來對付我,現在我相信你們只幫有理的一方,法官,案子你怎么處理我都不會有意見。”有了這樣的信任基礎,之后的調解工作水到渠成,原、被告握手言和,為這場紛爭畫下圓滿的句號。
如果我是當事人,我希望這層臺階能夠走得快一點。公正與效率,是司法審判工作永恒的主題。需要我們牢牢把握“公正”這個根本要求,積極回應“效率”這一人民期盼,想方設法推動訴訟程序以最高效快捷的方式運轉。在一起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標的額僅有5000元,但被告遠在山東且始終逃避送達,此時采取公告送達,雖然符合法律規定,但當事人卻要付出與此不相匹配的時間和經濟成本。靈機一動下,我們以顧客身份“潛入”被告經營的網店,咨詢產品信息獲得回復后再表明身份,此時被告終于顯出廬山真面目,案件得以順利推進。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原告感慨頗深,他說,自己在這件小小的案件中,看到了法院大大的擔當。
如果我是當事人,我希望這層臺階能夠走得準一點。張軍院長曾說,“老百姓到法院是為了解決問題的,絕不是來‘走程序’的。案結事了,才是訴訟的目的、才能體現訴訟的價值。”在一起物業服務合同中,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積怨多年,社區、街道、市區兩級住建部門、物調委先后組織進行多輪調解均未果,雙方最后形同水火。閱卷后我才知道,雙方之間同時交織多個糾紛,單純就案辦案必定無法實現案結事了目的。為徹底解決雙方之間的矛盾,我隨即組織雙方針對物業費支付、財產賠償等問題逐條擬定和解協議,物業公司隨后向法院申請撤訴。業主后來告訴我“這么多年心底一直有股氣,在你們幫助下,不僅案子順利了了,自己心里的氣也徹底消了。”他的話語里充滿輕松。
如果我是當事人,我希望這層臺階能夠走得少一點。如何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以審判工作現代化支撐和服務中國式現代化,這是人民法院的新時代答卷。2022年11月18日,全球首場元宇宙庭審中敲響的法槌聲,就是我們給出的答案。花山法院緊扣信息化時代脈搏,已經實現訴訟服務手機“一鍵下單”,開庭當事人相隔千里卻“云端相見”,案件信息“一秒到達”,智慧法院建設賦能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科技與數據正搭建起一層嶄新的臺階,群眾的司法獲得感更強,公平正義更加“觸手可及”。
咱們再來聊聊開頭那個話題。我覺得法院門口那一層層臺階,就像是連接法院和群眾的橋梁,時刻在提醒我們:司法為民,是法院與群眾的雙向奔赴,需要我們為此付出真心、耐心、誠心,時刻做到“如我在訴 換位思考”,學會“將心比心,推己及人”。司法事業的臺階最終的方向必定是群眾的心里!人民的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