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共出動干警134人次,查找被執行人117人次,拘傳37人,拘留1人,執結案件45件,執行到位金額151萬余元……記者日前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我市法院針對拖欠工資等涉民生案件開展“徽動執行·護航詩誠”集中執行行動。
黃某與馬鞍山某公司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含山縣法院作出判決,該公司給付黃某賠償款共計77509.7元。因該公司未履行義務,黃某申請強制執行。在集中執行行動中,執行干警前往該公司法人代表陳某家中將其依法拘傳,并明確告知若未在規定期間履行應盡義務,將對其采取15日司法拘留措施。陳某表示愿意履行義務,并主動與黃某協商,經調解,陳某籌集到5.9萬元當場給付,黃某自愿放棄剩余案款,案件執行完畢。
因某公司長期拖欠8名工人工資,工人無奈向和縣法院申請執行。在集中執行行動中,承辦法官拘傳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但其拒絕履行給付義務。承辦法官對其釋法明理,并告知司法拘留的強制措施后果。最終,張某繳納6萬多元,余款2萬元由公司3名股東提供擔保,案件得到妥善處理。
尹某系一起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自民事判決書生效后遲遲未履行,欠付申請執行人姚某91247.95元。在集中執行行動中,尹某到當涂縣法院與姚某協商。由于尹某生活困難,姚某愿意放棄部分權益,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尹某當場給付2.5萬元,剩余案款于年底前付清。
徐某涉及與石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執行標的2萬元及利息,因徐某未履行,石某向花山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集中執行行動中,承辦人員多次與徐某溝通,督促其盡快還錢,但徐某一直拖延未曾履行。在集中執行行動中,執行干警拘傳徐某,對其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終,徐某意識到錯誤,將欠付的款項全部履行到位,該案得以執行完畢。
申請人劉某與被執行人孫某系朋友關系,孫某因生意上資金周轉為由,向劉某借款10萬元,尚欠3.5萬元未還。在集中執行行動中,雨山區法院執行干警將孫某拘傳至法院。經過雙方協商,孫某找到案外人提供擔保并和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長期履行。
被執行人胡某某因生產經營需要向某銀行借款17萬余元,后未及時清償借款。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在博望區法院執行法官的溝通調解之下,雙方達成和解長期履行協議,但胡某某并未如約履行還款義務。在集中執行行動中,執行法官依法將胡某某拘傳至法院,并明確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終,胡某某表示愿意還款。雙方再次達成和解協議長期履行。
(記者 劉明培 通訊員 邰倫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