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雨山區人民法院向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當事人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單》。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后,馬鞍山法院發出的首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單》。
原來,2014年,小美與大海登記結婚,并于婚后生育一女小青。2017年開始,大海不僅多次在外借債,還將家中房屋進行抵押。從2018年下半年至今,大海多次離家,對自己女兒不管不問,也未支付撫養費。小美認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遂向雨山法院訴請解除婚姻關系。
為引導離婚案件當事人正確處理婚姻自由與維護家庭穩定的關系,關心、關愛未成年子女,關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的精神和物質需求,雨山法院向小美、大海分別送達了《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單》,幫助雙方提升責任意識,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妥善處理撫養、探望、財產等相關事宜,并依托真實案例向二人提示和強調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和權利,以及違反法律要承擔的不利后果等。
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據悉,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對于督導父母當好合格家長,避免離婚糾紛對未成年人產生不利影響,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記者 劉明培 通訊員 桂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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