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一建設工程企業駐馬項目部總負責人柯某將一面印有“為企辦實事,復議暖人心”字樣的錦旗送至馬鞍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辦公室,對連日來復議人員為企紓困解難的行為表示感謝。
事情的發生還得從幾個月前說起。今年4月,當事人所屬建筑企業因施工責任問題被行政機關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認定該企業存在違法轉包的行為。“該案系工程建設類行政處罰案件,這樣的行政處罰,對企業有很大的影響,相當于企業被拉進了‘黑名單’。”復議人員何奕說。
何奕進一步解釋道,企業的總部在廣東,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辦法,企業經營存在不良行為記錄的,即使發生在外地,三年內也不能在本地參與任何項目的招投標。“也就是說,企業主營業務沒法開展,無法正常經營了。”何奕介紹,因對處理結果有異議,今年5月,該涉案企業提出行政復議。
接到行政復議申請后,復議人員決定采取聽證方式進行審理,認真審閱案卷材料,對涉案細節反復推敲。由于案件較為復雜,復議人員針對爭議問題進行了集體討論。通過仔細研究《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復議人員發現該行政處罰中存在行為主體認定錯誤。
隨后,復議人員積極與當事人律師以及作出處罰行為的行政機關進行多次溝通,并引導行政機關進行自我糾錯,對行政處罰進行撤銷。最終,案件得到實質性化解。“這起案件的特殊性還在于引導行政機關啟動了自我糾錯程序,以此發揮警示作用,規范行政執法。”何奕表示。
為企辦實事,復議暖人心,這背后離不開去年7月馬鞍山在全省率先啟動的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改革啟動以來,馬鞍山復議機關始終堅持“全過程調解”,將促進案件實質性化解的理念融入行政復議及行政應訴的每一個階段、每一個步驟,充分做到行政相對人案結事了心安。
下一步,復議機關將繼續發揮行政復議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和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著力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悉心呵護在馬企業的健康發展,為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法治力量。
記者 任德玲 通訊員 張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