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臺《網絡直播營銷活動負面清單(2023版)》《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市場監管領域常見違法行為查處工作指引清單(2023版)》,旨在通過“剛柔并濟”的方式,讓網絡直播營銷告別“野蠻生長”,有效推進新業態高質量發展。
《網絡直播營銷活動負面清單(2023版)》,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網絡直播營銷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的負面清單。清單根據不同法律法規,將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禁止行為分成9類。如嚴禁網絡直播中推銷的商品或服務有: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商品和失效、變質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商品或服務;無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者無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的商品;當取得許可、備案或者強制性認證而未取得的商品;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違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服務等。嚴禁直播營銷平臺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嚴禁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對消費者依法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市場監管領域常見違法行為查處工作指引清單(2023版)》,認真梳理出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價格違法、不正當競爭、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侵犯知識產權等9類35種違法行為,為執法人員提供精準指引,提升案件查辦能力。重點厘清定性及處罰依據,嚴格、準確適用法律法規,維護執法公正,維護當事人雙方合法權益。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希望,網絡直播營銷各方主體能夠自覺對照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兩個清單的內容,強化守法意識,避免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也將堅持監管與服務并重,創新監管舉措,優化網絡市場營商環境,推動全市網絡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記者 王永霞 通訊員 洪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