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博望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王培松帶著一位申請執行人來到位于新市工業園的一家智能制造企業,現場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看完后,心里更有底了。”該申請執行人表示。
原來,因涉及一起合同糾紛案,該企業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額達200余萬元。博望區法院執行立案后,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對該企業的69臺設備就地“活封”,允許該企業繼續使用,不影響其正常生產經營,督促被執行人積極籌款償還部分債務,后雙方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對余款分期履行。
王培松告訴記者,博望區法院在執行工作中積極探索建立失信懲戒“預處罰”“預納失”機制,適用“活封”“活扣”等“軟執行”方式,優先保全對企業生產經營影響小的標的物,最大限度減少司法活動對涉案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
“活封”資產“放水養魚”,推動200余萬元涉企案件執行和解。這是博望區政法機關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一個生動實踐。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立足政法機關職能,堅持把政法服務落實到項目建設全過程、企業發展全流程,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日前,博望區委政法委、博望區人民法院、博望區人民檢察院、博望公安分局、博望司法局聯合出臺30條措施,內容涵蓋四方面。
在執法司法方面,共有8條。比如,貫徹謙抑審慎的刑事審判理念,嚴格執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積極推進建立涉案企業合規考察制度,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財產性強制措施等。
在親商護商舉措方面,共有11條。比如,加強涉企多元化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建設,設立“為企服務警務室”和“為企服務窗口”,組建涉企政策咨詢解答團隊,推行“舒心車檢”惠民行動等。
在創優護航安全穩定環境方面,共有5條。比如開展“問需于企、解難紓困”行動,規范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建立健全涉企重大案件“領辦包保”制度等。
在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方面,共有6條。比如,建設江寧博望一體化社會治理中心,設立江寧博望一體化巡回法庭、江寧博望跨區域檢察協作辦公室,深化“兩省一街”警務室實體化運行,開展公安機關服務企業容缺受理“一次辦”等。
記者 劉明培 通訊員 朱一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