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長江江豚保護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經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將報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批準。至此,由南京、鎮江和馬鞍山共同參與的長江江豚保護協同立法進入最后審查批準階段。據悉,這是南京都市圈首次跨省域協同立法,也是全國首例對單一物種的流域性區域協同保護立法。經江蘇、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本次協同立法相關決定擬于今年10月24日正式實施。
“長江江豚是目前長江中僅有的水生哺乳動物,也是極度瀕危的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被譽為‘水中大熊貓’。作為長江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保護的旗艦物種,其種群數量直接體現長江大保護的成效。”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任仕金介紹,南京、鎮江、馬鞍山三市長江段總長約260公里,生活著長江江豚約100頭,約占長江干流長江江豚數量的22%、長江流域總數的10%。此次兩省三市聯合開展長江江豚保護協同立法、構建多層次多維度的跨行政區域江豚保護體系是保護長江“微笑天使”種群延續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保護實效的必然要求。
據了解,為做好此次跨區域協同立法,兩省三市緊密溝通交流,共同制定了《長江江豚保護協同立法工作方案》,明確協同立法采用共同的體例結構和核心制度。馬鞍山在此基礎上,多頻次實地調研與座談,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最終形成了《決定》。《決定》共十六條,包括長江江豚的保護原則和機制、職責分工、科學研究、保護措施、宣傳教育、社會參與、協同機制等。
冬春季節在長江馬鞍山段生活,夏秋季則可能遷徙到長江南京段覓食……長江江豚以種群類聚,每個種群大約活動水域為20-30公里。充分考慮長江江豚作為水生野生動物的流動性和復雜性,《決定》第二條、第五條、第十四條明確通過健全完善上下游、左右岸跨地區跨部門協同保護制度,對長江江豚經常活動水域劃定臨時保護區域,協同開展流域性長江江豚資源調查和生存環境監測等,加強對長江江豚全生命周期保護。
《決定》堅持系統性立法理念,將物種保護與生態系統保護相融合。第八條要求在編制有關規劃時,充分考慮長江江豚及其生境保護的需求。第十條明確長江江豚生存環境中航運、涉水工程施工、滅螺、無人機跟蹤拍照等活動的規范,規定禁止實施捕撈、垂釣等損害長江江豚及其生境的行為。
長江江豚也是長江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決定》第十二條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發揮優勢,打造我市觀豚特色名片,并確立每年10月24日為我市長江江豚保護宣傳日。
記者 余萍 通訊員 葛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