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鄉村振興,產業興旺是基礎。
日前,我市出臺《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政策》),圍繞農業產業發展、農業示范載體建設、農業品牌創建及推廣等七大方面,明確了13條政策意見及獎補措施,用實打實的真金白銀,為深耕農業產業化指明方向,為農業高質量發展加碼助力。
做大做強龍頭企業
大上項目,上大項目,走規模化生產之路。《政策》明確,對當年納入市農業重點調度的農產品加工項目,新增固定資產2000萬元以上(不含土地相關費用)的,按照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當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20億元的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15萬元。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實現農業規模經營和推進農業產業化的生力軍。《政策》提出,對當年新認定的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新認定的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龍頭企業“甲級隊”等,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通過復審的減半獎勵。對當年列入省“五個一批”重點培育的強縣、強園、強企、招商引資項目和企業品牌,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10萬元、5萬元。
做優做精特色產業
健康畜禽產業一直是我市重點基礎產業。《政策》明確支持規模養殖,對年出欄生豬(地方品種豬除外)2000頭以上或年出欄地方品種生豬1000頭以上的規模養豬場,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對當年新建年出欄10萬頭以上的規模養豬場,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當年新建年屠宰能力1000萬只以上的家禽定點屠宰場、1萬頭以上的牛羊定點屠宰場,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新增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費用達10萬元以上的,按照5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我市還將支持種業振興行動,扶持現代種業發展,擇優扶持3個年產1億株以上智能化全天候并配備專業化服務隊伍的育苗工廠,每個獎勵20萬元。對當年生產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取得獨占生產經營許可權的農作物種子并包裝出售的本地持證種業企業,最高補助20萬元。對主要農作物新品種通過國家、省審定的本地種業企業或科研機構,每個品種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支持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圃、本地特色畜禽資源活體保種場建設和產業化開發,并給予10萬元、15萬元、20萬元不等補助。每年給予省級種質資源保護區(場、圃、庫)主體補助20萬元。
我市還將推廣集現代農業、休閑旅游為一體的鄉村綜合發展模式,對當年新建、新增田園綜合體項目綜合評價結果排名前3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園,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
加快示范載體建設
發揮示范載體帶動作用,促進農業產業蓬勃發展。《政策》指出,對當年新認定的部級、省級蔬菜、水果、水產、畜禽等主導產業標準化示范基地(園、場)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通過復審的減半獎勵;對當年認定為省級、市級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示范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通過復審的減半獎勵。對當年認定的部級、省級種植業“三品一標”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20萬元。對現代農業產業園(含現代農業示范區)和農產品加工園區(含農產品加工聚集區)兩類園區綜合評價排名前2名的,分別給予獎勵40萬元、30萬元。
我市還將推進優質糧油、設施蔬菜、高效經濟林(水果、茶葉)、中草藥示范基地建設。對連片規模在1000畝以上的優質糧油生產基地,擇優扶持15個生產基地,前5名的,每個補助20萬元;后10名的,每個補助10萬元。對連片200畝以上設施蔬菜或500畝以上露地蔬菜生產基地,擇優扶持5個,每個補助20萬元;對新建50畝以上設施蔬菜或300畝以上露地蔬菜生產基地,擇優扶持5個,每個補助10萬元。對連片300畝以上的高效經濟林(水果、茶葉)生產基地,擇優扶持5個,每個補助20萬元;對新建100畝以上高效經濟林(水果、茶葉)生產基地,擇優扶持5個,每個補助10萬元。擇優扶持2個300畝以上中草藥示范基地,每個獎勵10萬元。
深化農業品牌創建
《政策》明確,對當年獲得安徽省有影響力的綠色食品區域公用品牌的,每個給予獎補10萬元。對當年獲得“食安安徽”品牌認證的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獎勵5萬元;對當年獲得“食安安徽”品牌評價的食品生產基地,獎勵15萬元。對當年參加國家級、省級農交會、博覽會且獲金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對當年新獲得省農業農村廳1個無公害農產品認定的、農業農村部1個綠色食品認證的企業、1個特質農品登記的企業,分別給予獎勵2萬元、3萬元、3萬元;有機農產品認證獎補標準參照綠色食品獎補標準;農產品“三品一標”再認證的,按新認定標準減半獎補。對當年新獲得農業農村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志組織,獎勵10萬元。對當年新獲得農業農村部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名錄收集登錄的工作機構,獎勵5萬元。
加強農業品牌推廣
《政策》指出,擇優選擇5家龍頭企業,建設1000畝以上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產品生產核心保護區,實施標準化管理和新技術集成推廣,每家一次性獎補5萬元。對大米加工及蔬菜、水產品生產企業,使用本地“農產品地理標志”銷售大米200噸以上、蔬菜100噸以上、水產品10噸以上,每家一次性獎補5萬元。
支持特色農產品推廣。鼓勵各類經營主體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四市市中心繁華路段開辦馬鞍山特色農產品專營店(專營柜臺、銷售專區)或在上述四市大中型農產品批發市場開辦馬鞍山特色農產品批發專營店,采取競爭擇優方式在每個城市扶持1家予以獎補,補貼最高分別不超過60萬元和20萬元。
建設新型服務設施
加強新型服務設施建設,提供全產業鏈服務。《政策》指出,對當年投資農產品冷藏保鮮、冷鏈運輸設備200萬元以上(不含土地投入)的,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縣級以上示范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已登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報新建或改、擴建田頭小型倉儲保鮮冷鏈設施納入省級建設任務的,單個主體補貼規模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擇優建設5個農業物聯網示范點,每點按照投資額的30%予以獎補,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當年完成省級標準糧食烘干中心、水稻育插秧中心建設的,每個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當年建成蔬菜農機農藝融合示范基地的,擇優扶持2個,每個一次性補助20萬元。
《政策》還鼓勵農業產學研合作,對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1+1+N”合作(即1個教授工作站、1個專家技術團隊、N個農業經營主體)并簽訂合作協議的單位,按照不超過總經費的50%,單項合作不超過30萬元進行補助;對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合作并簽訂合作協議的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不超過總經費的50%,單項合作不超過10萬元進行補助。
記者 鄧婷婷 通訊員 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