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馬鞍山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啟動會召開,正式發布《馬鞍山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入河排污口一頭連著河流、一頭連著陸地污染源,是污染物進入河流的最后一道“閘口”。“閘口”管理好壞,直接關系到長江水環境質量和生態環境安全。經過前期排查確定,目前我市共有4823個入河排污口,包含長江干流(馬鞍山段)和一、二、三級支流入河排污口。
《方案》明確了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三步走”工作目標。即2021年底前對排污量大、水質差、環境影響較大及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的排污口開展立行立改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長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建立馬鞍山市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系統,初步建立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機制;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長江一、二、三級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權責明晰、設置合理、監督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體系。
《方案》將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初步分為“前期準備”和“整治實施”兩個階段,對每個階段的重點任務、時間節點、調度內容進行了明確,并建立責任清單,明確了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
會上,《馬鞍山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同步出爐。《指南》以入河排污口合理設置和綜合整治為重點,全面清理禁止設置、限制設置和允許設置三類區域的排污口,按要求開展整治工作,實現入河排污口規范建設、達標排放與有效管理有機結合。
為進一步保護和改善長江流域水質、維護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指南》對工業排污口、農業農村排污口、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港口碼頭排污口、城鎮雨洪排口等七類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和具體標準,確保各類排口排放達標,規范管理。
記者 任德玲 通訊員 徐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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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國權 審核:戎小平 監制: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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