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雨山區人民檢察院積極主動發揮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針對履行公益監督職責中發現的自然災害隱患,通過檢察建議等形式助力相關主管單位落實整改,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是參與防御臺風災害工作。在“煙花”臺風即將過境馬鞍山市前夕,組織干警深入一線開展巡查。針對某小區高層居民樓頂廣告牌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因大風發生傾倒、墜落等意外事故問題,及時前往現場調查了解,與主管單位和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溝通了解情況,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二是確保市政設施安全度汛。針對天門大道等處窨井蓋破損,影響汛期雨水排放等功能發揮的情況,以及城區道路街道樹未及時修剪,對汛期城市交通造成阻礙等問題,在依法查明相關責任主體的情況下,多次深入市區兩級相關單位進行溝通協調,發出檢察建議2份,監督落實隱患整治工作。
三是消除尾礦庫安全隱患。就向山鎮區域內一些礦業企業尾礦庫未及時進行閉庫處理,汛期因洪水沖刷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我院依法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屬地鄉鎮政府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做好閉庫工作并及時發現和處置安全隱患。相關單位高度重視并加大工作力度進行整改,相關企業自行閉庫3座,向山鎮政府組織實施閉庫7座,工程總合同價達569萬余元,復土復綠194畝。
四是暢通消防救援通道。把消防救援通道是否存在堵塞現象等作為監督重點,確保發生自然災害時群眾“生命通道”的暢通無阻。根據網絡線索收集平臺和巡查檢查中發現的線索,就某小區消防車通道被建筑垃圾堵塞問題與消防救援、街道、小區物業等多方溝通,相關主管部門及時履行監管責任,小區物業對建筑垃圾臨時堆放點通過加設圍墻等方式進行整改,確保了消防車能夠正常通行。(周鶴鵬)
[編輯:
芮傳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