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開,長江刀魚進入洄游期,清明前后,是其最佳品嘗期。為防止有人非法采購、食用長江刀魚等,日前,根據《打擊長江刀鱭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蕪湖、馬鞍山、池州等地開展全面突擊排查。
3月19日晚,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組織6個專項工作組,以暗訪檢查形式,聚焦長江刀鱭魚等江魚品種展開地毯式摸排。“重點檢查是否采購、銷售長江刀鱭魚等江魚及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撈漁獲物,加工經營場所內的水產品能否提供合法來源憑證、是否查驗供貨商資質且索要相關票據,經營場所的門頭及菜品的宣傳欄、菜單等是否標注有‘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字樣,是否以‘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為噱頭進行宣傳等。”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當晚檢查經營主體60余家,發現相關問題、線索10余件,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
自今年1月1日起,長江全面實行禁漁,禁捕退捕工作轉入常態化監管階段。“3·15”期間,我省還發布了一批“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去年12月,合肥市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某商務會所進行檢查時發現,該會所外墻上有“野生魚”宣傳字樣,菜單有“長江野生華魚湯”“長江野生汪丫魚”等菜名字樣,水產池多個標簽含有“野生”兩字。經查,該會所經營中使用的魚類水產品購自合肥市某菜市場,均屬人工養殖。該會所為了吸引顧客,虛假宣傳其經營的魚類水產為野生或長江野生,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省市場監管局有關人士介紹,今年是長江“十年禁漁”的開局之年,年初,我省開展長江“十年禁漁”“兩承諾一倡議”專項行動,組織食品市場開辦者、餐飲服務提供者承諾不采購、不銷售來自長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撈漁獲物,向廣大消費者發布《長江“十年禁漁”從我做起倡議書》,自覺抵制任何涉及食用長江野生魚鮮,得到市場主體和消費者的積極響應,取得了良好效果。“落實‘十年禁漁’,我們將持續加大宣傳力度、市場檢查力度以及案件查辦力度,努力實現‘市場不賣、餐館不做、群眾不吃’長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魚鮮目標。”省市場監管局有關人士說。
據了解,截至2月25日,我省市場監管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36.3萬人次,檢查各類市場主體48.9萬家次,指導363個市場主體變更注冊信息,整改違規餐單668份。(記者 彭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