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日報》報道,記者7月6日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該廳與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日前印發通知,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對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長執行到今年12月底。
根據《通知》規定,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今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三項社會保險的,繼續參照企業辦法享受減免和緩繳政策。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執行至今年6月底。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并于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同時,2020年全省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此次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將進一步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應對風險、渡過難關,減輕企業和低收入參保人員今年的繳費負擔。
[責編:
邵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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