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法官,給你們添麻煩了,我今天先付一部分,剩下的錢我馬上去借替我兒子盡快還清。”4月14日上午,被執行人張某的年過花甲的父親趕到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將15000元現金交到執行干警手中,并就剩余欠款與申請執行人黃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至此,這場歷經九年之久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圓滿了結。
張某與黃某原本系同一個村子一起長大的好友,2011年下半年,張某因為生意周轉陸續向黃某借款合計16萬元,并向黃某出具了借條。借款到期后,張某一直未償還欠款,黃某多次索要未果,遂將張某訴至雨山法院。2013年10月份,該院一審判決張某在法定期限內償還黃某借款本金16萬元及逾期利息。判決生效后,張某未主動履行義務。2014年7月,黃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環節,執行干警依法向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材料,并對其名下的財產進行了全面的查詢,但張某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干警趕到張某的住址了解情況,卻發現張某家早已是“人去樓空”,在征得黃某同意后,該院遂依法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2020年4月份,申請執行人黃某向法院提供線索,稱被執行人張某家最近門開了,張某也在近日回到了馬鞍山,申請法院恢復對該案的執行。
該案恢復執行后,執行干警再次趕到張某的住址,準備將張某拘傳至法院。但張某此時并不在家中,只有其年過花甲的老父親張某某在屋中居住。執行干警遂向張某某說明了來意,要求其轉告其子如再不履行義務,法院將會采取執行強制措施,對其兒子以后的生活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4月14日上午,張某父親趕到雨山法院,將15000元交到執行法官手上,說是替兒子還債,并表示想方設法盡快償還剩余欠款,申請執行人黃某也同意與張某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人們常說“父債子還”,但花甲老人用自己的行動生動詮釋了一諾千金,傳遞了正能量。張某父親失去的也許是金錢,但獲得的卻是別人的尊重以及自己的心安。在構建誠信社會的今天,每個人都應該做一名坦坦蕩蕩、受人尊重的誠信者,不要變成一個東躲西藏、被人恥笑的失信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