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印發《關于全面推行疫情防控“單元長”“聯防長”制的指導意見》,按照疫情防控“網格化管理、小單元作戰”要求,全面推行城鎮社區“單元長”、農村地區“聯防長”,筑牢疫情防控社區(村)第一道防線,確保重點人員情況清倉見底。
各地必須在2月21日前完成“單元長”“聯防長”組建工作。
意見指出,城鎮社區以樓棟為基本單位,一般每30—50戶設立1名單元長;農村地區按照就近原則,對國、省干道沿線和難以完全封閉管理區域的分散住戶,一般每10戶設立1名聯防長。
單元長、聯防長的條件為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政治合格、群眾基礎好的居民擔任,優先在社區(村)黨員、退役軍人、“兩代表一委員”等群體中產生。
單元長、聯防長要按照“五個清倉見底”的要求全面摸排“五類人員”情況,開展基本單元巡查,及時發現制止違反“八個不”的行為,并督促居民掃碼填報健康信息。
單元長、聯防長的管理由各縣(市、區)、市經開區、高新區負責。各地要組織開展“單元長”“聯防長”應知應會知識培訓,根據各地實際對“單元長”“聯防長”履職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健全考核監督評價機制,定期評選表揚優秀單元長、聯防長,通過適當方式進行褒獎;對不適合擔任“單元長”“聯防長”的要及時予以調整。(安報全媒體記者 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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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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