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馬鞍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尹宗應一行來市中院調研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并召開座談會。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高銳,黨組成員、副院長鐘源陪同調研,博望法院、當涂法院主要負責同志,兩級法院部分環境資源審判條線干警參加座談。座談會由市人大副秘書長曹化根主持。
座談會上,鐘源匯報了五年來全市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分析了當前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中面臨的問題與困難,并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和舉措。與會人員圍繞審判實踐中生態修復資金的管理、生態保護的協同治理等重難點問題進行了交流研討,參加座談的兩名人大代表對生態修復的方式、勞務代償和增殖放流的履行與監督等提出意見建議。
高銳就進一步做好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提出工作打算。一是堅持政治引領,切實扛起環境資源審判政治責任、法治責任、審判責任,以高水平的司法保護推動實現馬鞍山高質量發展。二是堅持能動履職,圍繞馬鞍山新發展定位,通過區域司法協作,把馬鞍山的生態名片宣傳出去,以高質量司法協作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三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在案件審理、生態修復及司法宣傳中,主動邀請人大代表參與見證,認真辦理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把好的意見建議轉化為具體司法實踐。
尹宗應在充分聽取匯報和座談交流發言后,對馬鞍山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充分肯定,并提出三點意見。一要有更高站位。要堅持以國之大者理念統領環境資源審判,對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以更高站位更高要求做好審判工作。二是增強審判能動性。在審判中要強化“四同”理論,樹立系統性觀念,適應新的經濟形勢和環境保護新要求。審理要主動加強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協調溝通,形成環境保護合力,著力解決判決生效后,生態修復的有效履行和監督管理。三是加強環境資源審判隊伍專業化建設。近年來,馬鞍山法院在設立專門法庭、建設生態修復基地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機制創新,今后要以更高視野繼續把好機制運用好,在加強法律專業知識培訓的同時,要豐富文化積淀、建立體系思維,提升環境資源審判隊伍的專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