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政法委對在依法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方玲玲榮獲全省政法機關依法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優秀個人。
自依法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方玲玲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和高度的責任感,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力量。她及時更新思維,轉換思路,結合法院工作實際,擬稿制定《全市法院法治護航營商環境“1+10+N”專項行動任務清單》和《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的意見》等文件,全年共報送各種總結材料、報表和典型案例共40余份。工作中,她積極協助庭室法官妥善審理一些涉企案件,協調解決在司法保障企業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精準發力做好司法服務企業發展各項工作。同時,注意總結工作經驗,提高工作效率,盡最大努力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
馬鞍山中院將持續堅持協同化機制化常態化依法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不斷引導廣大干警以先進為榜樣,以更加昂揚的精神狀態、更加強烈的使命擔當,在依法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中再創佳績,為奮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長三角的“白菜心”,全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馬鞍山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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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安坤 審校:戎小平 董磊 簽發: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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