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延長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期限
至今年2月28日
1月3日,記者從市醫保部門了解到,為方便外出務工返鄉人員等辦理醫保繳費,我市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參保繳費期限延長至2025年2月28日,請還未參保的群眾及時辦理登記繳費,以免影響自身醫療保險待遇的享受。
據市醫保局征繳中心工作人員介紹,醫保事關居民切身利益,可以有效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參保人在不同時段繳費,待遇生效時間也不同:已在2024年集中征繳期參保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待遇;2025年2月28日前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繳費次日起享受醫保待遇,不設置待遇等待期。
據了解,根據相關規定,自2025年起,我市對斷保人員再參保的,每斷保1年,降低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累計降低總額不超過所在統籌地區大病保險封頂線的20%;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內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保1年,原則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1個月。
2025年我市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400元/人,享受財政補助標準670元/人。
記者 況安軒 通訊員 嚴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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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文靜 審核:王小明 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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