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
馬鞍山交警發布
關于辦理機動車注銷登記的公告
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第五條之規定,以下機動車已經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不得上路行駛,現公告其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請機動車所有人盡快辦理注銷登記。
附:公告作廢的機動車明細(共91輛)
咨詢電話:0555-2108575、0555-12123
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4年12月16日
公告作廢的機動車明細
來源:馬鞍山警方
[編輯:
趙文靜 審核:王小明 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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