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承良杰就我市實施用林用地融合保障工作情況進行專題發布,并回答記者提問。
近年來,我市始終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原則,積極服務、主動作為,在全省范圍內創新實施用林用地融合保障,旨在通過合并申請、并聯辦理、集中辦結,實現辦理環節壓減、審批質效提升、保障能力提高,全力打造要素配置升級版,讓最好最優的項目得到最優最快的要素資源配置,著力提高全要素生產力。
本著堅持“生態優先、提質增效、節約集約、依法合規”的原則,我市實施用林用地融合保障主要從指標申請、報件受理、外業核查、審查審批全流程進行融合。“一個系統”業務預審,由各縣(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據項目申報單位提供的用地范圍線,利用“馬鞍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與林業、征管一體化系統”審查項目規劃、地類、林地、壓覆礦等信息,審查后一次性反饋申報單位辦理手續、材料清單、費用核算等信息。“一個窗口”受理申請,項目申報單位合并申請用林用地,同步落實相關費用,各縣(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由一個部門受理申請并檢查材料齊全性、規范性,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用林用地指標由各縣(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一并落實林地定額和用地計劃,對需申請市級保障的,一并提交市會商會。“一套流程”并聯辦理,各縣區、園區同步開展用地用林組卷工作,同步上報審查,除報省林業局審批的事項外,原則上20個工作日內完成用林審批,批準文件及時進行內部流轉,作為用地報批的必備要件。“一次外業”現場核查,原則上只開展一次外業核查,同時核查用林用地現場情況并出具核查結果,對同時涉及永久用林和永久用地的項目,在完成征地前程序的情況下,可不再單獨進行用林公示。“一個部門”出具批文,用地或用林申請有批準權限的單位批準后,由各縣(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批準文件一并提供給項目申請單位。
自我市用林用地融合保障實施以來,全市自然資源要素保障能力顯著提升,“放管服”改革成效進一步凸顯,要素保障質效進一步提高,企業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全市用林用地所需組卷材料由原先的51件精簡至44件,辦理環節由原先的22個壓縮至18個,平均辦理時長由原先的40個工作日縮短為26個工作日。截至目前,全市共批復林地2108畝,配套保障了用地5430畝,為宇邦新材料、寶明科技、圍烏路等62個項目提供了高效的用林用地要素保障。
下一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實踐中收集問題、分析研判、完善舉措,重點在指標爭取、材料編制、審查審批等方面實現更深層次融合,積極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做到“項目有需求、要素快保障”,以最快的速度讓最好的項目獲得最優的自然資源要素保障。
記者 任德玲 通訊員 彭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