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各類校外培訓機構:
2023年高考、中考在即,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3年考試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涉高、中考校外培訓機構監管,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招生環境,維護考生及家長權益,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不得對涉及高中考的培訓項目進行虛假宣傳,夸大培訓效果,引誘誤導學生及家長。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協助、參與、組織考試舞弊。
三、不得編造、傳播涉高中考的押題、原題、重題、錯題等各類虛假信息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制造教育焦慮,破壞高中考招生秩序。
四、不得通過買賣所謂的“試題”“答案”“內部招生指標”等欺騙性行為,實施涉考涉招詐騙。
五、不得組織或參與進入考場收集試題,不得違規傳播高中考試卷真題原卷。不得以文字、音頻、視頻直播等任何方式在網絡上公布或評價試題。
六、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傳炒作“高考狀元”“中考狀元”“喜報”“升學率”“高分考生”,本機構“上榜率”“錄取率”等。
七、不得到學校開展涉高中考培訓、咨詢活動,不得在高中考考點、學校周邊組織招生宣傳、發放宣傳資料。
八、不得超經營范圍或違反規范要求,以“包錄取”“內部招錄”等虛假內容誘導、欺詐考生及家長,違規開展高中考志愿填報等咨詢服務并違規收費。
九、不得仿冒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和招生單位官方網站、公眾號等,違規開展考試招生等行為。
全市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嚴格約束自己行為,歡迎社會各界共同監督,及時向教育部門提供問題線索。對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馬鞍山“雙減”工作
專門協調機制辦公室
2023年6月6日
[編輯:
崔安坤 審核:王小明 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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