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首次單獨把法治建設作為專章論述,特別強調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和發展目標,并從“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嚴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設法治社會”四個方面全面部署,奏響了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嘹亮號角。
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方略的新發展
黨的二十大報告擘畫了“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藍圖。中國式現代化的進程必然也是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進程。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全面依法治國重要性進行深入闡釋,明確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關系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法治強音,字字千鈞、句句鏗鏘,充分表明法治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大局中的基礎性地位和保障性作用。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法治建設的戰略部署實際是以民族復興為觀察向度,標定了中國式現代化的法治航向。
準確把握全面依法治國發展的新目標
黨的二十大報告在總結過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時代十年的偉大變革時,對法治建設給予了充分肯定。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了“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目標任務。“法治中國”定位于中國,服務于中國,不僅充分考量制度差異,也充分考慮國情差異。一方面,“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不動搖。另一方面,“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和“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統一構成新時代新征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的發展目標。
黨的二十大報告還明確,“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我國多步驟、分次序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發展路徑。2013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中首次提出“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重要論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進一步確認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一基本治國方略。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是將全面依法治國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思考謀劃的全局思維、系統思維,也是目標引領和重點突破相統一的辯證思維;為新時代新征程法治中國實踐指明了前進方向,堅定了匯聚法治磅礴偉力、賡續法治中國壯麗華章的信心、決心和恒心。
矢志篤行全面依法治國布局的新要求
立好法治之規。這個“規”就是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的“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一舉措。立好法治之規應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基礎之上,致力于彌補現行法律之空白區域、薄弱區域,高瞻遠矚一體謀劃,有序推動法律規范體系日益完善。
緊扣法治之重。這個“重”就是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的“扎實推進依法行政”這一舉措。與之前相關表述對比,最明顯的變化是副詞的變化。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表述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黨的十九大報告表述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黨的二十大報告表述為“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用詞變化表明未來依法行政工作重點的調整。“扎實”一詞微言大義,牢牢把握一個“實”字,精準施治,力戒“喊口號、練虛功、擺花架”的形式主義。“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這一特定表述前增加了“全面推進”,也是對行政執法提出了更嚴格、更具體和更高標準的要求。
凸顯法治之要。這個“要”就是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的“嚴格公正司法”這一舉措。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牢固樹立新時代嚴格公正司法的理念,找準司法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的定位坐標,應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持續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加快構建科學合理、規范有序、權責一致的執法司法權運行新機制。健全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全面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工作,確保司法活動的各環節、全過程都在有效監督下進行。
夯實法治之基。這個“基”就是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的“加快建設法治社會”這一舉措。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加快建設法治社會”,并特別明確了兩個方面要求:一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二要引導全體人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黨的二十大報告特別強調,“努力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設的基礎工程。只有人人都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法治中國才有堅實根基,改革創新與高質量發展才有堅強保障。
市委黨校 姜水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