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記者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我市已于近日正式發布《馬鞍山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提升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旨在加快提升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方案》根據時間段提出四大階段性目標,要求“十四五”期間,全市10個地表水國控斷面水質達標率、優良比例繼續保持100%。其中,2022年,得勝河入江口、采石河下游、湯河入口上水質指數小于5;石臼湖、三汊河水質指數小于4.5,其它國控斷面水質指數小于4;采石水廠、和縣和州自來水廠、當涂水廠、湖陽水廠、滁河和縣水源地、牛屯河入江口、石跋河、長山水庫省控斷面按期達標。2023年,得勝河入江口、采石河下游、湯河入口上、石臼湖、三汊河5個國控斷面水質指數小于4;烏江、三興村2個國控斷面水質指數小于3;其它3個國控斷面較2022年下降3%以上;雨山河下游、慈湖河下游省控斷面按期達標。2024年,各斷面水質指數較2023年下降5%以上;得勝河含山和縣交界省控斷面按期達標。2025年,各斷面水質指數較2024年下降2%以上。
為推動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方案》共提出十大類三十項具體任務。其中,十大類分別為:堅持問題導向,全面開展溯源;堅持系統治理,一斷面一方案;堅持工程治污,加快補齊短板;加快提質增效,發揮污水治理設施作用;堅持點面結合,抓實農業農村水污染治理;堅持突出重點,優先開展源頭整治;堅持建管并重,向精細化管理要效益;注重生態修復,逐步提高河道自凈能力;定期通報水質,實行水質預警;堅持從嚴治水,健全工作機制。
為推動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市政府還將定期召開地表水環境質量提升攻堅工作調度會,開展隨機督查。對列入重點工作任務延期一個月未能完成的責任單位進行提醒;對國控、省控斷面水質指數連續三個月環比上升,或水質連續兩個月超標的責任單位進行約談;對因斷面水質超標被實施“區域限批”,或水質指數高于全市水質指數且同比升高的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
記者 任德玲 通訊員 徐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