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武偉就我市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情況進行發布。
行政復議是政府系統自我糾錯的監督制度和解決“民告官”行政爭議的救濟制度,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重要渠道。2021年8月27日,市委依法治市委印發《馬鞍山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同時成立改革領導小組,對全市貫徹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任務、措施進行了具體部署和安排。
根據改革部署,我市自7月1日起,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外,市、縣(區)人民政府只保留一個行政復議機關,由本級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統一管轄以本級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本級人民政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下一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市、縣(區)人民政府部門原則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復議案件。
為進一步健全規范高效的行政復議機制,我市還將對原有的市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組成人員進行調整,將委員會職責調整為研究決定全市行政復議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及其他相關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建立由相關政府部門業務負責人、執業律師、高校法學教授等專家學者組成的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為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提供咨詢意見。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結合我市工作實際,我市合理設置內部機構和力量搭配,做到“人案相適、人崗相適”,確保分工合理、運行順暢,通過整合市司法局法律專業人員、購買社會律師服務、抽調相關單位業務骨干等方式,配齊配強行政復議人員,堅持以“懂政治、懂法律、懂業務、懂協調”為標準,不斷提高行政復議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行政復議工作隊伍。
下一步,我市將進一步督促各級部門加強過渡期的案件受理銜接和辦案合作,確保過渡期間的復議辦案質量、辦案效率、辦案標準不下降。7月1日之前,政府部門已經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由該部門繼續辦理至終結。7月1日之后,各級復議機關統一受理案件,政府其他部門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將告知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途徑,或將行政復議申請轉送有管轄權的行政復議機關。
我市將進一步加大行政復議宣傳力度,督促各級部門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主動及時公開改革后的行政復議機構名稱、地址、電話、行政復議指南等信息,讓人民群眾廣泛知悉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變化,方便人民群眾找到找準改革后的行政復議機關和復議機構,讓行政復議成為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為法治馬鞍山、平安馬鞍山建設貢獻力量。
記者 任德玲 通訊員 劉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