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
《法治日報》3版關注馬鞍山
報道馬鞍山市
用法治力量護航“十年禁漁”
推進長江流域生態保護的經驗做法
安徽省馬鞍山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力量推進國家“十年禁漁”的決策部署落實落地,決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在馬鞍山江段及主要通江支流禁止一切漁業捕撈行為。目前,禁漁效果初顯,魚類規模和資源密度是禁漁前的1.5倍和2倍,長江刀魚種群已恢復至禁漁前的4倍,江豚等稀有魚種頻現馬鞍山江段。
一、堅決擰緊工作責任閥。馬鞍山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中央和省決策部署,堅決落實主體責任,把“十年禁漁”作為筑牢長江生態安全屏障的重要舉措,成立由市委書記、市長任“雙組長”的長江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長江禁漁各項工作。完善“周通報月調度”、包保聯系指導和明察暗訪等工作機制,將長江禁捕退捕納入政府績效目標、河湖長制、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等考核范圍,進一步明確重點任務,壓實工作責任。
二、全力提升行政執法效能。一是深入推進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市縣兩級增加長江禁漁專項執法行政編制85個、事業編制522個,打破原有分工界限,瞄準執法重點,靈活調配執法人員參與3月長江刀魚繁育旺季等階段性禁漁執法工作,有效解決了關鍵時段、關鍵領域執法人員局部性緊缺的問題。二是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能力。實施大練兵機制,開展政治練兵、技術練兵、實戰練兵等“六大練兵”和法律素養提升、體能拓展、技術攻關應用等十大行動,推進行政執法練戰結合,執法人員辦案技能全面提升。三是大力推進執法監管信息化建設。創設漁政信息化監管平臺,推進智能化監管,布點建設4個雷達、35個高清光電,配備無人機2架,通過全天候監測、視頻聯動取證、快速追蹤處置等信息化應用,實現禁捕水域監控全覆蓋。四是加強行政執法辦案規范化管理。規范農業行政執法處理流程,制定細化“三項制度”規定、船長職責、執法人員問責規定、巡航制度等各類制度規范36項,建立執法人員“日常考核+執法考評”機制,加強對禁漁執法的剛性約束。
三、嚴格依法打擊非法捕撈。漁政執法機構與水上公安、禁漁區派出所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大禁漁期內的執法檢查力度,形成20分鐘內快速反應、1小時內聯合出警模式,嚴厲打擊“電毒炸”“絕戶網”捕撈等非法作業方式。自2020年7月以來,全市共查處相關行政案件201起,立案偵辦刑事案件120起,抓獲刑事犯罪嫌疑人131人。此外,馬鞍山市還出臺禁漁領域“兩法銜接”證據標準、程序規則和案件移送機制,建立長江生態法庭和駐長江檢察室,實現了漁政執法與法院審判、檢察監督的有效銜接。
四、織牢轉產漁民生活保障網。出臺《馬鞍山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政策實施細則》,依法明確規范各種保障政策及各類補貼,健全退捕漁民安置保障政策體系。一是完善結對幫聯機制,縣鄉村干部對所有退捕漁民開展“一對一”結對幫聯,推進精準幫聯和全過程服務。二是開發設置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就業困難漁民,實現“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三是壯大“捕轉養”示范園區,支持退捕漁民發展涉漁產業,擴大產業就業空間。四是開展大水面生態增養殖試點,吸納退捕漁民參與資源養護,有效實現轉產漁民從“有生計”到“能致富”的轉變,退捕漁民的轉產就業率、參保率均動態實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