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上午,市公安局雨山分局西苑社區民警凌翠和同事來到轄區多家煙酒店、超市進行突擊檢查,并督促商戶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我們都知道,馬鞍山出臺了相關條例,不會售賣的。”在西苑路一家煙酒店,從凌翠手里接過“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相關宣傳單,店主高翠霞表示。
檢查完店鋪后,凌翠和同事又來到轄區居民家中以及菜市場等人流密集場所開展禁放宣傳。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以及“突出重點、點面結合”的原則,雨山區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目標,重點在宣傳發動、巡查監管、體制機制上下工夫,進一步把禁放工作引向深入。
針對春節期間禁放工作,雨山區突出“一響四查”嚴肅查處。一是嚴查當事人。對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頂格查處,嚴格依法采取罰款、拘留、曝光等措施;二是嚴查燃放場所。對發生燃放煙花爆竹場所按單位主體責任、個人包保責任一律追責問責;三是嚴查爆竹來源。嚴格追查煙花爆竹的來源,依法打擊違反禁放規定的經銷商;四是嚴查責任單位。查當事人所屬單位,查主體責任單位履職情況,查職能部門的履職情況,嚴肅依法依紀處理。
同時,雨山區還突出“六項機制”強力保障。一是領導包保機制。建立區、鄉、村、網格四級禁放包保責任體系,區四套班子領導帶頭包保村、社區、學校、主次干道等場所地點;二是值守巡查機制。嚴格執行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根據民俗特點、易響時段、易響區域安排人員巡查值守,實現常態化、制度化管理;三是信息報送機制。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堅持信息員24小時值班值勤,及時將相關信息報送所在村、社區,再由鄉鎮街道匯總后報區禁放辦,緊急情況直接上報;四是應急處置機制。對發現違反禁放規定的違法行為,由區禁放辦統一協調,組織公安及相關職能部門及時處置,確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五是聯防聯控機制。健全完善公安、環保、安監、城管、市場監管等部門應急聯動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源頭治理和過程監管;六是督查問責機制。區委、區政府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開展重點節假日期間禁放工作督查。制定專項問責辦法,在市級層面問責的基礎上,擴大問責范圍,加大問責力度。
下一步,雨山區將找準工作重點再發力,通過標語橫幅公告及沿街單位電子屏進行不間斷禁放宣傳,深化網絡、自媒體等宣傳形式應用。突出農村地區禁放工作力度,加大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實現春節期間“零燃放”。
記者 劉明培 通訊員 陳稷灃 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