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臺辦、市發改委印發《促進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推進中央、省惠臺措施在馬鞍山落實落細,為打造臺資集聚新高地、促進臺資企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持。
《實施意見》共26條具體措施,分為深化馬臺經貿和文化交流合作、支持臺胞在馬就業創業、為臺胞在馬工作生活提供便利三個部分,涵蓋臺企、臺胞關心、關注的用地、用工、融資、稅收、人才、創業、購房、入學、醫療等多個領域。《實施意見》的出臺是同臺灣同胞分享城市發展機遇,為臺灣同胞在馬鞍山投資、創業、就業、學習、生活提供市民同等待遇,促進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深層次發展的重要舉措。
《實施意見》明確,鼓勵和支持臺灣同胞及臺資企業來馬投資智能裝備、節能環保、軌道交通裝備等優勢產業和重點領域,享受相應稅收、投資等相關政策支持。同時在注冊、用地、稅收、金融、上市等方面享受相關政策支持,鼓勵和支持臺企、臺胞參與鄉村振興、舉辦兩岸文化交流活動。在支持臺胞在馬就業創業方面,鼓勵臺灣各類人才來馬發展,在勞動保障、人才引進、創業扶持、企業用工、法律援助等方面享受相關政策支持,以及鼓勵臺灣同胞同等參評勞動模范、“三八”紅旗手等。在為臺胞在馬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方面,我市將在交通出行、公共文化服務、社會保險、購買住房、子女入學、醫療保障、行政審批、酒店入住、駕駛證申換等方面為臺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
《實施意見》特別提出,有條件的縣(區)、開發園區還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更具創新性、可操作性的優惠政策。
記者 任德玲 通訊員 邵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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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國權 審核:戎小平 監制: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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