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市民政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吳文軍解讀我市新出臺的《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介紹我市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完善情況。
為進一步編密織牢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安全網,結合本市實際,我市出臺了該《辦法》,對全市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任務進行全面部署。該《辦法》從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強化基本生活救助的兜底性、強化專項社會救助的針對性、強化急難社會救助的時效性、強化社會力量參與的多元性、深化“放管服”改革6方面,提出了21條細化措施。重點圍繞夯實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完善醫療、教育、住房、就業、救災等專項社會救助,強化臨時救助等急難社會救助,并對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權限下放等方面作了具體安排。在保障措施方面,該《辦法》從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工作基礎,強化監督檢查3方面提出了細化舉措。重點圍繞強化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將社會救助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并對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加強數據資源互聯互享等方面作了具體要求。
為構建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現代社會救助體系,建立解決相對貧困長效機制筑牢底線。該《辦法》明確了改革目標:到2022年,我市的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有效發揮,將基本形成分層分類、城鄉統籌、制度健全、政策銜接、運行高效的社會救助新格局。到2035年,實現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民生兜底保障網密實牢靠,總體適應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目標。通過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記者還了解到,“十三五”期間,我市基本形成了“8+1”社會救助體系,全市各鄉鎮(街道)全面設立社會救助服務窗口,社會救助水平不斷提高。2018年全面實現低保城鄉統籌,全市城鄉低保標準較“十二五”末分別增長31%、64%。我市社會救助對象識別更加精準,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升級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及時啟動,全市6.3萬低保對象和0.8萬特困供養對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保兜底脫貧工程深入推進,社會救助政策與脫貧攻堅有效銜接,高標準實現農村低保標準與國家扶貧標準“兩線合一”。由低保、特困供養兜底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占全部建檔立卡貧困戶的55%。累計發放臨時救助17984人次2558萬元。
記者 廖嵐鈞
通訊員 蔣夢婷 張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