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日前,我市法院在馬鞍山長江生態司法保護增殖放流基地首次組織開展多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集中增殖放流司法修復活動。
馬鞍山長江生態司法保護增殖放流基地是全省法院首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在強化漁業執法和司法緊密銜接、開啟長江生態保護新模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當天投放魚苗共計11萬余尾,以補償和修復非法捕撈行為對長江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造成的影響。購買魚苗的生態修復費用,均由活動所涉多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被告人自愿承擔。
活動現場,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的被告人代表當眾宣讀道歉信,表示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愿意對漁業資源損失承擔法律責任,承諾今后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保證不再發生類似違法行為,積極守護長江生態環境資源。
今年世界環境日的中國主題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本次增殖放流活動是我市法院將生態修復補償機制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具體實踐,既能讓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的違法行為人以實際行動來履行漁業生態修復責任,從“破壞者”變為“修復者”,又能以警示教育的表現形式喚醒全社會生態保護的意識。
2020年以來,全市兩級法院嚴厲打擊長江非法捕撈犯罪行為,依法判決58起“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案件,給予刑事處罰77人。審理3起公益組織、檢察機關提起的非法捕撈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判決被告承擔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并在多起案件中采取了替代性修復判決方式,責令環境損害人以向長江指定水域補充魚苗增殖放流的形式,承擔生態修復責任,有力維護了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記者 劉明培 通訊員 焦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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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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