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雨山區人民法院夕陽紅調解中心調解員張俊、綜合審判庭法官吳基翔來到馬鞍山市保險糾紛調解培訓班進行授課。吳基翔以“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為主題,從責任承擔的依據和范圍、人身和財產損害案件賠償事項的一般處理標準以及調解的建議和看法等方面,詳細解析了當前保險公司非常關注的法律實務問題。
當天活動只是雨山法院“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一個縮影。自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雨山法院組織法官深入村居、企業,以實際行動提供群眾“看得見、聽得清、用得著”的司法服務。在企業、村居,法官們與相關負責人進行座談,廣泛征求村委會、企業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詳細了解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涉法涉訴難題,現場解答相關法律咨詢問題,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對于在走訪中了解到企業在日常經營、勞動用工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企業負責人提出的經營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法官對企業如何防范法律風險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見建議。
據悉,下一步,雨山法院將按照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要求,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持續提供形式多樣的近距離司法服務,不斷加強與村居、企業的溝通交流,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化解矛盾糾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記者 劉明培 通訊員 杜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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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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