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起,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安徽,開展為期1個月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督察期間,督察組將堅持邊督察、邊移交、邊整改的原則,推動地方及時解決環境問題。
截至4月24日10時,我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第十七批環境信訪件154件,涉及環境問題235個。其中,大氣環境問題87個、水環境問題61個、噪音問題43個、其他環境問題22個、土壤問題12個、生態環境問題10個。第十七批轉辦信訪件涉及15個地市,分別是:合肥市(38件)、蚌埠市(13件)、宿州市(13件)、六安市(12件)、滁州市(11件)、淮南市(9件)、阜陽市(9件)、蕪湖市(9件)、馬鞍山市(9件)、亳州市(7件)、淮北市(7件)、安慶市(6件)、池州市(4件)、銅陵市(4件)、宣城市(3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安徽省工作動員會部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皖期間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安徽省協調聯絡組《關于認真查處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信訪舉報件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通知》,依據“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要求組織各有關部門迅速調查核實、立查立改;依法依規查清責任,嚴肅問責;涉嫌環境違法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當日上述信訪件已交由各市辦理。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信訪件的辦理情況在10天內反饋到督察組,整改和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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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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