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記者從市科技局獲悉,《馬鞍山市科技創新券通用通兌試點管理辦法(暫行)》已于日前發布。我市企業申請的創新券可在長三角地區通用通兌,共享共用長三角創新資源,降低企業創新創業成本。
據介紹,1月19日上海市科委、江蘇省科技廳、浙江省科技廳、安徽省科技廳以及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委會聯合發布《關于開展長三角科技創新券通用通兌試點的通知》,包括我市在內的上海市青浦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浙江省嘉善縣將“共享”科技創新券,可為企業提供在科技創新過程中所需要的技術研發、技術轉移、檢驗檢測、資源開放等服務。
據了解,長三角科技創新券采用電子券形式,由企業申領和使用,由服務機構收取和申請兌付。申領創新券的企業,為在本市注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且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無不良信用記錄,與開展合作的科技服務機構無任何隸屬、共建和產權紐帶等關聯關系。創新券優先支持符合我市主導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
創新券按照每家企業每年使用創新券的額度不超過30萬元,每次使用額度按照試點區域政策規定的服務金額支持比例予以確定。創新券兌付有效期自市科技局委托專門機構擬定使用額度之日起計算,兩年內有效。
記者 楊正文
通訊員 陳靜 吳子洵
[編輯:
邵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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