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始終高度重視涉眾經濟類犯罪的財產執行,堅持應追盡追,健全追贓挽損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近日,馬鞍山中院對徐某詐騙罪一案的財產執行取得階段性進展。
自2011年起至2022年案發,徐某先后通過虛構投資指令性基金與被害人簽訂《委托理財合同書》、虛構與上海某出國留學機構合作許諾支付高額利息等方式騙取122人錢財。2024年4月,被告人徐某犯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財產,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判決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后,市中院快速執行,為122名詐騙被害人追回經濟損失4905萬元。
▲圖為部分被害人領取執行款現場
一是成立專班,確保實效。落實院庭長監管職責,院領導親自牽頭督辦,執行局抽調骨干成立工作專班,研究、部署、推進專案處置工作,制定執行計劃和時間表,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定期聽取案件執行情況匯報,及時調度解決執行中遇到的難題。工作專班協同辦案,同時依托執行服務中心將當事人接待、材料收轉等事務性工作進行集約化處理,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執行進度。
二是執行聯動,應追盡追。加強審執協調配合,對移送的財產線索進行核對、梳理。加強與公安、銀行、不動產登記中心等單位溝通協調,迅速對應當追繳的財產進行查控及處置,先后凍結扣劃被告人在合肥、南京、泰州等地的42個銀行賬戶資金,同時查封房產13處。目前正在對在案查封的不動產進行評估、拍賣,盡快完成變現。
三是釋法明理,撫慰人心。詐騙案件處置周期長、涉案人數多,本案被害人涉及122名,經過長期的案件偵查、審理階段,面對最后的執行階段,多數被害人情緒激動、心情急迫。為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執行法官固定每周一上午與被害人代表通報案件執行進度,組織被害人建立退賠案款微信群,方便及時溝通反饋案件執行信息。對詢問來電耐心回復,解答案情疑問,對被害人進行情緒安撫。
四是優化服務,便捷退款。考慮該案被害人眾多且分布全國各地,為了盡快退還被害人損失,執行部門根據被害人居住情況采取直接發放與網上轉款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案款發放。在認真核實122名被害人身份、收款賬戶等基本情況后,按照比例發放執行案款49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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